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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源合作的核心能力

2015-12-25 14:23:24.0 来源:总编室板块

一、公司能力理论与对外投资优势理论 

公司能力理论认为能力是企业有效使用资源,并使其相互作用,从而产生新的能力与资源的能力,其本质是企业组织在某一方面的知识,是确定资源组合的生产力。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其一,企业本质上是一个能力体系;其二,积累、保持和运用能力是形成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其三,企业的能力储备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方向和经营范围,能力的差异决定企业竞争优势差异。公司能力理论可以分为资源基础学派和能力学派两大理论派别,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 

资源基础学派认为,企业内部资源同外部资源相比,对获取竞争优势更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内部,依赖于企业的异质性的、非常难以模仿的、效率高的专有资源:并且企业有不断产生这种资源的内在动力,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不断的形成、利用这些专有的优势资源。企业在实施企业战略的时候,首先是确定公司的独特专有资源;而后,确定在何种市场上可使这些资源获得最优效益;最后,确认实施的方法,进入该领域或是出售这些专有资源给该领域的相关企业。 

能力学派认为能力是企业拥有的关键技能和隐性知识,是企业拥有的一种智力资本,它是企业决策和创新的源泉。能力学派把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归于企业所拥有的特殊能力。能力决定了企业的规模和边界,也决定了企业多元化战略和跨国经营战略的广度和深度。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加里•哈默尔(Gary Hamel)提出的“核心竞争力理论”是企业能力学派形成的重要标志。1990年,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题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论文,首次提出了“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的概念。他们认为,核心竞争力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还提出了用以判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三种方法:第一,核心竞争力能够为公司进入多个市场提供潜能;第二,核心竞争力应当对最终产品给客户带来可感知价值有重大贡献;第三,核心竞争力应当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核心竞争力”理论是企业能力学派的新发展,核心竞争力归根到底属于能力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核心竞争力常常被称作核心能力。 

境外资源合作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领域。研究FDI理论不难发现,发达国家学者其实较早就开展了FDI能力的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垄断优势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20世纪60年代初期海默 (S.Hymer) 在他的博士论文《国内公司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提出垄断优势理论:在市场不完全竞争(垄断、寡头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企业必须具有技术、资本和经济规模等方面的垄断优势,可以生产出比东道国更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才能开始或进行海外投资。
    80年代初期英国里丁大学教授邓宁提出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一个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从事境外直接投资:一是拥有知识资本和管理技能的所有权优势(Ownership),二是拥有明显的内部化优势(Internal),三是东道国具有的区位优势(Location)。
    显然,垄断优势理论提到的技术、资本和经济规模等垄断优势以及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提到的知识资本和管理技能的所有权优势指的就是对外直接投资能力,FDI能力理论对中国企业实施境外资源合作战略具有指导意义。FDI能力理论至少给企业境外资源合作战略的研究工作提供了两点启示:其一,企业实施境外资源合作战略,必须具有足够的能力基础尤其是核心能力;其二,知识、技术、资本优势以及管理技能优势应该是企业境外资源合作核心能力之所在,研究中国企业境外资源合作核心能力应着重研究中国企业所拥有的知识、技术、资本优势以及管理技能优势等。 

二、境外资源合作的核心能力定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如果不具有足够的核心能力,无论参与国内市场竞争还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企业要拥有强大的核心能力,必须持续培育和打造核心能力;要打造核心能力,必先对核心能力进行合理定位。核心能力定位是打造核心能力的必要前提。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许多企业甚至连一些知名企业对核心能力认识模糊、定位不清晰,这直接导致这些企业核心能力建设无的放矢。 

关于中国境外资源合作企业核心能力的定位,有企业认为,资源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是境外资源合作企业的核心能力,但我们发现,有的实力企业既无矿产资源行业经验,又无矿业开发技术优势,却在境外资源合作领域一路攻城略池,取得优良业绩。也有企业认为融资能力是境外资源合作企业的核心能力,可是我们研究发现,有些资源类企业融资能力完全在同一能量层次,而境外资源合作业绩却大相径庭。显然,对中国境外资源合作企业的核心能力定位,认识有分歧有困惑。
    按照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默尔提出的核心能力理论,核心能力指企业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结合FDI能力理论和企业核心能力理论,本书认为,中国企业境外资源合作核心能力既不是单一的资金实力,也不是单一的技术能力,它一定是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源投资开发领域拥有的知识、技术、资本、管理技能等一个方面的优势或几个方面的优势的集成,尤其是中国企业实施境外资源合作战略,更需要一种基于国际平台的国际资源整合能力,需要一种基于境外资源合作战略意志的有效融合国际金融资源、国际智力资源以及东道国社会文化资源的能力。具体来讲,就是指企业境外资源合作战略意志力与企业融资能力、国际化人才吸引和保留能力以及跨文化管理能力的有效整合。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表现出“走出去”开展境外资源合作的热情,尤其是美国引发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之后,一段时间国际资源价格持续走低,中国部分企业表现出海外“抄底”的冲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岐山先生针对中国企业家的“抄底”热情,在2009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分组讨论问上曾经对企业家发问:“你对自己的管理能力有把握吗?分析过双方的文化差异了吗?了解当地的工会劳资关系吗?”“抄底”容易整合难。王岐山其实更关注的中国企业的国际资源整合能力,包括对国际金融资源、国际智力资源以及东道国社会文化资源的整合能力。 

核心能力决定企业境外资源合作的可行性,所以中国企业要实施企业境外资源合作战略,必须进行核心能力的可行性研究。本书作者有机会参与多个中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项目的开发,了解中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项目可行性研究全过程。惯常的做法就是,选择并委托一家国内的工程设计研究院所对项目进行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研究,提交一本厚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市场分析、建设方案、地质资源、采矿和冶金工艺、环境保护、人力资源配置、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等。无论是可行性研究论证过程还是可研报告,都看不到对企业自身核心能力的分析和评估,没有人研究企业自身核心能力对项目可行性的影响。其结果是什么呢,我们有的境外资源合作项目遭到了土地主和当地社会团体的激烈反对,建设进度十分缓慢;有的遭遇周边社区、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劳工的强烈对抗,陷入无休无止周而复始的罢工甚至暴乱循环。 

中国企业虽然是“走出去”了,但“走”得很艰难,一路坎坷。实践证明,中国大多数企业并不拥有开发境外资源的“金刚钻”——国际资源整合能力,还揽不了境外资源开发的“瓷器活”。 

中国企业不仅要“走出去”,而且要“走得稳”、“走得好”,关键看公司是否具备企业境外资源合作的核心能力即国际资源整合能力。如果不具备相对突出的国际资源整合能力,无异于人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注定将以失败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