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公司给直管干部戴上“紧箍咒”

2018-08-13 11:24:58.0 来源:平面媒体板块

 

日前,公司先后印发《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直管干部工作问责办法》《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进直管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给直管干部戴上“紧箍咒”。今后,凡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或教育监管不到位的直管干部,将面临扣减薪酬、职务调整甚至免职问责处理。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直管干部工作问责办法》主要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或教育监管不到位,致使公司重点工作、管理秩序、经济利益、社会声誉等受到严重影响或遭受重大损失的直管干部进行问责。 

该办法规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投资、销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1474种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包括组织处理、行政处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等。其中,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停职检查、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扣减薪酬包括一次性降减薪酬以及视造成损失的情况按比例降减薪酬、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禁入限制,指五年内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办法规定,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直管干部,一年内不得安排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撤职的直管干部,五年内不得安排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公司出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进直管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主要是解决直管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直管干部强化使命担当、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治企环境。 

该办法对直管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和任内调整、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自愿辞职、违纪违法免职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了18种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情形,其中包括:为官不为、慵懒散拖、推诿扯皮,不主动作为,得过且过,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品行不端,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所任职务的等。 

该办法规定,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作为直管干部降职免职的重要依据。公司机关正副职进行跨部门排名,各直属单位正副职进行跨单位排名,对考核结果连续两年排名在末尾5%的直管干部,进行降职、减薪处理,连续三年排名在末尾5%的,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按程序进行免职处理。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免职的,三年内不得提拔;降职、降级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公司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直管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推动完善从严管理直管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建立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直管干部队伍,为公司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保障。